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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四, 11 六月 2009 23:58 |
| 銀行產品 | 機器貸款 | | 貸款資格 | 以經營情況良好,財務健全,資金用途適當,且能以盈餘或折舊作為還款來源之依法登記的公民營生產事業。廠商購置機器設備,以擴充或更新現有設備,並以該項機器設備作為借款之擔保。 | | 貸款金額 | 以不超過機器設備估價金額之七成為限。 | | 擔保方式 | 原則上借款人應將購置之機器設備全部作為本貸款之擔保品,依法辦理動產抵押權設定登記予本行。 | | 貸款期限 | 依貸款案下機器設備之預估投資回收年限訂定,原則上一至七年,分期平均攤還。 | | 檢附文件 | 1.公司執照、營利事業登記證、工廠登記證(無者免)。 2.股東名冊、登記事項卡、組織章程、進出口卡。 3.近三年資產負債表、損益表。 4.當年度及去年度401表、暫結報表。 5.上下游廠商(客戶名單) 6.目前往來銀行及銀行借款情況。 | | 備註 | (1)聯徵中心強制停卡結清(解除)紀錄滿半年者或強停滿三年目前 已結清,可申貸 (2)有逾催呆帳紀錄但屬助學貸款已清償或保證債務已清償者可申貸 (3)配偶信用不良可協助辦理 詳細內容請直接來電或線上申請由專人為您解答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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