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滿二十歲未滿五十五歲信用良好之本國國民(男性需役畢)。
具有公務人員資格者(非臨時性人員)及公、私立教講師(不含私立幼稚園)。
領有證照之律師、會計師、醫療人員及建築師等專業人士。
上市、上櫃及中華徵信所TOP1000大公司員工。
最長可達7年。
收入證明(例:所得稅扣繳憑單影本、薪資存摺影本…等)。
工作證明(例:識別證、勞保投保資料…等)。
(1)聯徵中心強制停卡結清(解除)紀錄滿半年者或強停滿三年目前已結清,可申貸(2)有逾催呆帳紀錄但屬助學貸款已清償或保證債務已清償者可申貸(3)配偶信用不良可協助辦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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